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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逼写 “自愿离职” 报告,卡档案不放?别慌!

 

我是苏州吕婷律师。曾有一位当事人心急如焚地找到我,说领导逼他写 “自愿离职” 报告,不然就卡着档案不放。这可把他愁坏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从法律层面讲,领导这种做法是严重违法的。员工的离职应当基于真实意愿,任何通过胁迫手段让员工写 “自愿离职” 报告的行为都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卡着员工档案不放,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在胁迫之下匆忙签字。要明确向领导表明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自己不会妥协。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与领导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能证明领导存在胁迫行为的短信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
 


接下来,员工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向用人单位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要求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归还档案。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改正。
另外,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中,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并可主张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给自身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面对这种困境时,员工要坚定自己的立场,法律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害怕领导的威胁就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依法行事,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侵犯员工权益,否则必将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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