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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共享单车摔倒骨折,平台竟称 “概不负责”?法院为何判赔 5 万元!

我是苏州吕婷律师。曾有这样一个案子,当事人王女士骑共享单车出行,途中突然摔倒导致骨折。王女士认为,共享单车作为共享交通工具,平台应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于是找到共享单车平台索赔,可平台却称在用户协议里早就声明对骑行过程中的意外 “概不负责”,拒绝了王女士的索赔要求。王女士感到很无助,便找到了我。
在这类案件中,共享单车平台并非能凭借一句 “概不负责” 就真的不用承担责任。虽然平台在用户协议中可能有免责声明,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平台不能以格式条款随意免除自身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共享单车平台对其投放的车辆负有维护、保养以及确保安全性能的义务。如果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导致用户在正常骑行过程中受伤,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王女士这个案子里,经过专业鉴定,发现共享单车的刹车系统存在故障,这很可能是导致王女士摔倒的直接原因。这就说明平台没有尽到对车辆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最终判决平台赔偿王女士 5 万元,就是基于平台对车辆安全保障的失职。这 5 万元赔偿,不仅包含了王女士的医疗费用,还有因骨折导致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首先要及时就医,确保自身的身体健康。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共享单车的使用记录,以及就医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之后,可以尝试与平台进行沟通协商,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若平台拒绝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寻求帮助。若仍然无法解决,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女士在法律的帮助下,得到了应有的赔偿。这也告诉大家,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被一些不合理的条款所吓倒,要积极通过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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